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其三

圣朝遂失诛元载,公议犹能去霍山。

落胆徒闻温御史,不知睿意在群奸。

📖 AI 解读

这首诗借历史典故讽刺奸佞,歌颂朝廷更新政治、惩治告讦之罪的圣明决策。

🔍 赏析

此诗以古讽今,首句“圣朝遂失诛元载”暗指奸臣如唐代元载般罪大恶极却未被及时诛杀,次句“公议犹能去霍山”则借汉代霍山被舆论清除,强调公论的力量。后两句“落胆徒闻温御史,不知睿意在群奸”以温御史的威名反衬皇帝真正的圣明在于识破并铲除群奸。全诗用典精当,对比鲜明,既批判了告密之风的危害,又颂扬了君主明察秋毫的睿智,体现了韩元吉作为士大夫对朝政清明的深切期盼。

📜 创作背景

此诗作于南宋孝宗时期,朝廷颁诏更新政治、明令禁止告讦(告密)之罪。韩元吉时任吏部尚书,亲历秦桧党羽乱政时期,故借历史典故影射现实,表达对清除奸佞、刷新吏治的支持。

👤 诗人介绍

韩元吉(1118—1187),字无咎,号南涧,南宋词人、官员。开封人,寓居信州(今江西上饶)。官至吏部尚书,曾出使金国。与陆游、辛弃疾、张孝祥等交游唱和,词风清丽沉郁,内容多涉家国忧思。著有《南涧甲乙稿》、《南涧诗余》。代表作《霜天晓角·题采石蛾眉亭》、《好事近·汴京赐宴闻教坊乐有感》等。其词在宋代颇具影响,被归为辛派词人先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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