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徐判院见惠诗篇 其二

细知诗律析秋毫,况是天然笔力高。

便好铺张清庙颂,不须追逐楚人骚。

📖 AI 解读

这是一首姜特立回赠徐判院的酬和诗,高度赞扬对方诗作功力深厚,并主张诗歌应追求雅正之风,不必效仿楚辞的哀怨风格。

🔍 赏析

首句“细知诗律析秋毫”以秋毫之末喻诗律之精微,称赞徐判院对格律把握入微;次句“天然笔力高”则强调其才情自然、笔力超群。后两句转折,劝对方“便好铺张清庙颂”,用《诗经》中《清庙》这样的雅颂之体来赞美时政,而不必“追逐楚人骚”,即避免像屈原那样抒发牢骚不平之气。这反映出姜特立本人的诗学主张:推崇含蓄雅正、歌颂升平的风格,反对过于激烈或哀怨的表达。全诗语言简练,议论精当,体现了南宋初期文人对诗歌社会功能的思考。

📜 创作背景

此诗为姜特立对徐判院赠诗的和作。徐判院生平不详,但从诗中可知二人有诗歌往来。南宋时期,诗坛在江西诗派影响下重视诗律技巧,同时也有提倡雅正、反对险怪的风气。姜特立此时可能任职于朝廷,故其诗多应制唱和之作,主张诗歌应当为政治教化服务。

👤 诗人介绍

姜特立(1125—1205后),字邦杰,号梅山,南宋诗人,丽水(今属浙江)人。以父荫授官,累迁至太子春坊,后因事被劾罢官。其诗学晚唐,尤精七言绝句,风格清丽自然,与陆游、杨万里等有唱和。著有《梅山稿》六卷、《梅山续稿》等。代表作如《浣溪沙·红蓼丹枫一色秋》等,语言清新,情韵悠长。在文学成就上,姜特立虽不及陆、杨等大家,但在南宋中期诗坛有一定影响,其诗论主张雅正,反对浮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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